1.對小微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 100 萬元至 300 萬元部 分,再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對小微企業的存量留抵稅額于 6 月底前 1 次性全部退還,增量留抵稅額足額退還。
2.對受實施粵港陸路口岸跨境運輸定量配額管理規定影響,導致企業貨運方式由陸路運輸變更為海運、鐵路運輸的粵港跨境貨物作業點,給予40英尺貨柜每箱不超過 5000 元的補助、20 英尺貨柜每箱不超過 2500 元的補助;單個 粵港跨境貨物作業點企業最高補貼不超 10 萬元,專項補貼 總額 100 萬元。
3.對規模以上“三新兩特一大”工業企業,在我市省級 以上工業園區內新租用 1000 平方米以上廠房且實際生產的, 按實際租期給予每月 20%的租金補貼,最高補貼 3 個月, 單個企業補貼總額不超過 20 萬元。
4.對 2022 年上半年新開業(投產)的規模以上工業、 服務業單位和限額以上批發、零售、住宿餐飲單位,每家給予 5 萬元獎勵。
附件:汕頭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汕頭市助企紓困十三條的通知
寧商通〔2022〕42號,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繼續分別按10%和15%加計抵減應納稅額,加大中小微企業設備器具稅前扣除力度
京政辦發〔2022〕14號,對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將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提高到100%,減免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房屋租金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未超過15萬元免征增值稅,將科技型中小企業加計扣除比例從75%提高到100%,減半征收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云發改財金〔2022〕226號,將旅游業作為重點幫扶行業提出6項針對性政策和措施,有助于為企業減負,政策扶持輸血,企業也需要積極自救,增強造血功能
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小規模納稅人階段性免征增值稅
免征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專門用于經營農產品的房屋土地的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延長至2023年底等優惠政策,承租國有房屋租金減免
全面落實新的組合式稅費支持政策6條,加大減費政策支持力度4條,加大減租政策支持力度1條,減輕疫情防控負擔2條,強化金融支持4條
減輕企業稅費負擔,按照50%稅額幅度減征六稅兩費;降低企業經營成本,承租人為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給予租金減免;普惠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
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征六稅兩費;新購置的設備在 500 萬元以上的,自愿選擇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蘇政辦發〔2022〕25號),支持市縣建立10-15天市場供應量的成品糧油儲備,省財政對按計劃落實的市縣給予定額補貼,專項資金支持各地對住宿餐飲等行業企業防疫物資支出
2022年1-6月份營業收入實現正增長且高于所屬門類平均增速的,給予一次性補貼5萬元;瞪羚企業給予一次性補貼5萬元,減免房屋租金總金額的30%,最高不超過30萬元
實施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延續階段性降費率政策;繼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加大創業擔保貸款支持;精準落實就業創業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