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相關立法正從慌亂走向理性,從源頭治理走向綜合治理,從粗放治理走向精細治理。同時,在自動駕駛、深度偽造、智能金融、智能醫療等場景下,人工智能立法取得率先突破,積累了一定的監管經驗
基于技術能力、 產業領域滲透、創新能力、可持續發展四個因素構建產業智能化升級指標體系,可以對我國產業智能化升級的發展水平進行全面、準確的判斷
梳理了全球產業智能化升級的主要表現與特征,重點圍繞我國產業智能化升級進行指標體系構建和指數分析,為產業的升級效應研判和未來的市場前景提供重要的參考價值
白皮書只作為人工智能領域技術、產業和標準化之間初始的連接紐帶,并將在今后不斷根據技術、產業和標準化的發展需求進行修訂
我國首個針對兒童的人工智能發展原則《面向兒童的人工智能北京共識》應保護和促進兒童的權益,避免剝奪和損害兒童的權利,助力實現兒童健康成長
規范監督學習、無監督學習、半監督學習、集成學習、深度學習和強化學習等不同類型的模型、訓練數據、知識庫、表達和評價
規范智能計算芯片、新型感知芯片及相關底層接口等,為人工智能模型的訓練和推理提供算力支持
智能感知設備標準、感知設備與人工智能平臺的接口和互操作等智能網絡接口、感知與執行一體化模型標準、多模態和態勢感知標準
規范高精度傳感器、新型MEMS傳 感器等,為人工智能的硬件發展提供標準支撐,包括傳感器接 口、性能評定、試驗方法等標準
人工智能標準體系框架主要由基礎共性、支撐技術與產 品、基礎軟硬件平臺、關鍵通用技術、關鍵領域技術、產品與 服務、行業應用、安全/倫理八個部分組成
在服務機器人方面,完善服務機器人硬件接口、 安全使用以及多模態交互模式、功能集、服務機器人應用操作 系統框架、服務機器人云平臺通用要求等標準